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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《2018年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》规定,2018年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工作分为行业(部门)扶贫工作考核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,其中,行业扶贫主要考核5项内容、8个定量指标。

  这5项内容、8个定量指标分别为:一是行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,考核行业(部门)扶贫责任和政策落实情况、行业(部门)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、支持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情况和扶贫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情况等3个指标;二是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,由省委督查室根据日常工作情况、各单位自评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计分;三是市州、县市区评分,考核市州对行业(部门)工作评价情况、县市区对行业(部门)工作评价情况2个指标;四是常态化联点督查单位评分,由常态化联点督查单位对行业(部门)进行评价;五是扣分项,由省纪委监委、省信访局、省网信办、省审计厅、省扶贫办等单位根据掌握的情况,经省扶贫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进行扣分。

  驻村帮扶工作考核,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,根据《关于做好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。
发布时间:2023-06-10 07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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